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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(记者胡浩)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建设,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。
五年来,我国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,但农村教育能力和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。教育部《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》指出,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累计达到2379个,占全国总数的81%。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校舍、功能室、运动场、食堂、教师周转宿舍等规划不科学,建设标准低,仪器设备及信息化装备滞后。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没有设置办学标准或建设标准太低,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。盲目撤销必要的教学点和农村小规模学校,给农村偏远地区孩子上学带来困难,辍学情况重新抬头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因地制宜、优化布局,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,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。对地处偏远、生源较少的地方,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小规模学校,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,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和留守儿童照护。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改善办学条件,依法提高教师待遇,编制、职称评聘等向小规模学校倾斜。通过“互联网+”教育、对口支教等方式,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。
据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统计,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呈“乡村小规模学校、乡镇寄宿制学校、县城大规模学校”基本格局。2016年全国不足百人的小规模学校共计12.31万个,其中,乡村小规模学校有10.83万个,占乡村小学与教学点总数的56.06%,占全国小规模学校总数的87.98%。
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邬志辉认为,由于我国地域广袤、环境复杂,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山区、居住分散、交通不便,保留并建设好一定数量必要的小规模学校,有助于农村儿童就近入学、控辍保学。要动态把握人口变动趋势、科学配置关键教育资源、充分调动城乡教育力量,办出“有温度”的乡村教育,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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